陸豐政協網: m.nniifjq.cn 發布時間:2022-09-07 發布者:liang 字號:[大] [中] [小]
《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與日常看到中共中央關于某一問題或某一方面問題的意見建議有所區別,它是一個黨的工作條例,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體系的一部分。
黨內法規具有強烈政治屬性、鮮明價值導向、科學治理邏輯和統一規范的功能,高度凝結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經驗,是由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體現黨的統一意志、規范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依靠黨的紀律保證實施的專門規章制度。中共十八大以來的十年,在習近平總書記的領導下,力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的原則。這個“法度”,主要就是以黨內法規為脊梁的黨的制度。10年來,黨內法規建設取得重大成就,黨形成了一個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并以此為主干形成了一套系統完備的黨的制度。
黨內法規使用黨章、準則、條例、規定、辦法、規則、細則7類名稱,或分為7個層次。《條例》屬于黨內法規的第三層級,是對黨的某一領域重要關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規定。《條例》是黨內法規體系的基礎主干法規,是在四大板塊中各領域的綜合性規定。同時,黨章之下又分為黨的組織法規、黨的領導法規、黨的自身建設法規、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四大板塊。《條例》屬于黨的領導法規部分。黨的領導法規是規范和保障黨對各方面工作實施領導的法規,又是黨領導政治建設方面的法規。如《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的制定,是為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是為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所制定的。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已有70多年的歷史,以中共中央對政治協商工作進行規范和規定,這是第一次。《條例》規定,政治協商的性質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圍繞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以及其他重要事項開展的協商。政治協商的基本方式:一是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直接開展的協商,簡稱政黨協商;二是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開展的協商,簡稱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因此,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進共識、促進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途徑,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環節。
《條例》明確政治協商的基本方式、遵循原則、對象內容、活動籌備與活動開展等之外,還明確了“政治協商成果運用和反饋”以及“政治協商保障機制”,主要是從黨內法規的統一規范的功能,體現黨的統一意志、規范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來考慮的。中共中央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準確把握政治協商的定位,通過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工作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確保政治協商正確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協商效能,把黨中央關于政治協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通過政治協商求同存異、聚同化異,在根本問題、重大問題上統一認識,把各方面力量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推動形成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大合力。并且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條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2021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宣布,我們黨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規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中國之治”的一個獨特治理密碼,是呈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一張金色名片,也為世界政黨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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