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政協網: m.nniifjq.cn 發布時間:2017-01-18 發布者:lfszx 字號:[大] [中] [小]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的規定,對征集到的提案進行審查立案,協商確定承辦單位,是提案委員會的一項主要職責,也是決定是否予以立案的一項必要程序和重要制度。審查的目的主要是:
(1)加強對提案工作的領導,把握提案內容的政治方向;
(2)保證提案質量,維護提案的嚴肅性;
(3)協商確定承辦單位;
(4)全面掌握提案情況,為制定提案委員會全年工作計劃打基礎。
(來源:中國政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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