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政協網: m.nniifjq.cn 發布時間:2017-01-18 發布者:lfszx 字號:[大] [中] [小]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相關規定,提案審查的主要內容是:
(1)提案者的資格審查:即提案者必須是本屆政協委員,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專門委員會。
(2)提案的內容審查:即是否符合黨的基本路線和國家的法律,是否反映大事、要事和群眾關心的事宜,是否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可行的建議。
(3)提案的格式審查:即提案的書寫是否規范,內容是否完整,以組織名義提出的提案是否加蓋公章并有負責人簽字等。
提案依上述內容審查后,符合立案標準的,即可立案,并確定承辦單位;對不立案件,要及時向提案者說明原因,爭取理解,并根據不同情況作適當處理;對部分可以政協其他參政議政方式反映的,在征得提案者同意后應及時轉送處理。
(來源:中國政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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