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政協網: m.nniifjq.cn 發布時間:2017-09-22 發布者:liang 字號:[大] [中] [小]
汕尾日報訊??(記者?梁佳)記者昨日從市文明辦獲悉,我市日前出臺“汕尾市民文明十條”表述語。
為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廣大市民養成良好文明習慣,進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把我市“四級文明聯創”工作不斷引向深入,從6月開始,市文明辦經內部征集、篩選整理、網絡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評審并經市文明委審定后報市委同意,“汕尾市民文明十條”于9月8日正式印發。
“汕尾市民文明十條”針對我市普遍存在的不文明現象,本著簡明通俗、具體實際的原則,充分突出市民創建主體地位,收錄了10個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學習、人際交往等活動中應當遵守或倡導的常見文明行為。
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要求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以多種形式把“汕尾市民文明十條”的宣傳推進到機關、學校、企業、社區、農村,盡量擴大宣傳的覆蓋面,通過廣泛深入宣傳使之逐步內化為每個人的文明實踐,促進全市城鄉文明新風的形成,共建和諧幸福、文明有序的新汕尾。
汕尾市民文明十條
1.?行車不搶道,行人莫亂闖紅燈;
2.?乘車不搶位,排隊莫要亂插隊;
3.?垃圾不落地,痰沫莫要隨地吐;
4.?經營不占道,廣告莫要亂張貼;
5.?城鄉不違建,公共設施莫破壞;
6.?產品不造假,買賣公平莫欺詐;
7.?飯菜不要剩,食物莫要亂浪費;
8.?講話不粗嘴,公共場所莫喧吵;
9.?白事不迷信,紅事莫要講排場;
10.生活不低俗,人生莫涉黃賭毒。
(轉發自汕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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