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政協網: m.nniifjq.cn 發布時間:2017-01-19 發布者: 字體:大 | 中 | 小
縣方志辦公室鄭建城整理
陸豐置縣在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區域范圍從海豐縣劃出坊廓、石帆、吉康三個都,建縣至今,基層(都、圖、區、鄉、鎮、村)行政區劃變化,可分為清代、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三個歷史時期,現將各個時期有代表性的主要區劃分述如下:
一、清代行政區劃:
(一)縣屬約所管理治安區劃有:
由典史分管的:本城約、華寮甲約、鰲圍甲約、南海甲約、后坎甲約。
由黃沙坑司巡檢分管的:大安墟約、塵尾墟約、新田墟約。
由甲子司巡檢分管的:碣石衛城約、甲子所約、白沙甲大塘約、南塘墟約。
由河田司巡檢分管的:河田墟約、吉溪鄉約、螺溪墟約、河口三溪兵營埔約、后溪烏坑大坪墟約。
(二)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海豐縣劃出石帆、坊廓、吉康三都置陸豐縣。都下設圖、圖由自然村(社)組成。(見下表)

(二)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全縣設9個鎮,22個鄉,分別是:東海縣(原二鎮)、附城鎮(原一鎮)、西南鄉、東潭鄉、大安鎮、西安鄉、安葫鄉、東北鄉、博美鎮、美湖鄉、大田鄉、古陂鄉、南塘鎮、西傅鄉、金廂鄉、碣蠔鄉、碣石鎮、湖東鎮、甲西鄉、甲子鎮、溪東鄉、新安鄉、河田鎮、螺溪鄉、上砂鄉、五云鄉、侖塘鄉、水東鄉、河口鄉、護徑鄉、南河鄉。
三、建煙后行政區劃
(一)區、鄉、鎮、公社區劃變革(見下表)

四、鄉(鎮)公社下轄的行政區劃演變情況:
1.1949年冬,陸豐縣轄區范圍比現在的大得多,面積達3303.75平方公里,因先后劃大坪鄉歸普寧縣,上砂、五云兩個公社時大鄉以下設302個行政村人民政府;1951年土地改革開始,實行小鄉制,全縣設201個小鄉(鎮);1956年冬,農業合作化高潮,成立1351個高級農業生產全作社、政社合一,下設263個大隊;1983年12月隨著公社改為區公所,大隊則改設為203個小鄉(鎮)人民政府,另東海、碣石、甲子、湖東四個建制鎮的大鄉(鎮),把全縣的小鄉(鎮)政府和管理區改為管理區辦事處,同時把行政村的村民小組改為村民委員會。至1922年全縣(不含陸河)又增劃管區辦事處31個。
陸豐縣1987年村(居)民委員會一覽表

(資料來源:省檔案館、省中山圖書館、縣檔案館、老縣志及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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