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政協網: m.nniifjq.cn 發布時間:2017-01-20 發布者: 字體:大 | 中 | 小
吳福欽
洪 ?僑(1714—1785年)字閏之、諱元濤、號東里,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甲午四月初三日生于石帆都甲子所雨亭村(今陸豐市甲東鎮雨亭村),父洪有峻、母夏孺人。洪僑三、四歲時隨父母移居甲子所城,其秉性孝友,少年時勤學聰慧,潛心研讀四書五經和歷史,發明了很多理義。
清乾隆六年(1741年)辛酉科廣東鄉試中式舉人,乾隆十九年(1754)甲戌科全國舉人會試名列第213名,殿試中式第三甲第37名進士出身當年,欽命大總裁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兼禮部事務(主考官)陳世倌、大總裁經筵兼管禮部左侍郎兼內閣學士正紅旗滿洲前都統教習庶吉士(監考官)介福、大總裁內閣學士兼禮侍郎(監考官)錢維城為洪僑題“進士”的功名匾。清高宗乾隆皇帝御贊洪僑“懷保無窮,不忘顧復斯民之責;撫綏有要,常深疾痛在己之心”。
洪僑中式進士后,進入翰林院庶吉士接受培訓,成為一名優秀人才,學業屆滿,朝廷錄用授予職務,初任廣東德慶州府儒學教授,后遷升歷任陜西省延安府延長縣知縣,兼膚施縣、宜川縣事務,敕授文林郎,官秩正七品。延安府是邊遠貧困地區,洪僑上不負浩蕩皇恩,下不愧父母官職,勤勞治政,愛民如子。于乾隆三十(1765年),洪僑奉旨調任延長縣知縣,在延長縣一連任了十年,他憑著仕途的經驗,發揮海陸豐人的才智和本色,為官清廉,重注民事,鋤除強暴,扶植善良,培育人才。
據清乾隆《延安府志》記載:延長縣位于黃河流域的延河下游,縣城因長年累遭洪水沖毀,幾次移建城址,南宋金世宗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知縣董成務移建延長縣城,明弘治中知縣王紳重修,其城周四里二百四十四步;嘉靖二年(1523年)增建石城。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六月初六日夜,洪水穿城,漂沒民居閭舍,街基瀰漫數尺,城池堋毀,僅存遺跡。洪僑到任后即上呈報告請示朝廷,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奉文重建延長縣城,次年七月動工,至三十四年(1769年)五月竣工,投入建設費用一萬二十四兩白銀,洪僑知縣親力親為主持監督工程,嚴格保證質量和節約資金,同時還修建干谷驛等建筑設施。政績顯著,延長縣紳士和百姓感戴其德,在土地祠立碑記頌洪知縣之功。
洪僑進士曾為甲子所北極宮、天后宮、城隍廟分別題書“眾星共之”、“奠安澤國”、“剛中以正”的匾額;其中北極宮的題匾中間四個大字“眾星共之”,字體蒼勁雄渾,左側題刻“乾隆四十四年歲次己亥葭月榖旦”,右側題刻“賜進士出身、敕授文林郎知陜西延安府延長縣事、歷署膚施、宜川兩縣印務、加三級記錄十三次隨帶軍功三次、記大功二次、洪僑敬奉”。
根據清《延安府志》記載和甲子北極宮匾額題款文字中可以看出,于乾隆三十年(1765年)至四十一年(1776年),洪僑在延長縣任知縣的期間,兼任膚施縣、宜川縣的代理知縣,勤政司職的業績得到朝廷的表彰,功勛已是“加三級記錄十三次、隨帶軍功三次、記大功二次”的父母官了。其時年已63歲的洪僑向朝廷上呈報告,提出辭官回梓以孝禮奉侍父母的原由,獲準后,洪進士便從陜西延長縣打道回陸豐老家了,以詩文自娛,對家鄉的名勝古跡予以重視。
乾隆五十年(1785年)乙巳八月初一日,洪僑享壽七十二歲而終,次年(1786年)十二月初二日安葬在甲子所烏涌地山,朝廷命官紀曉嵐為洪僑題寫墓碑。據考證,紀曉嵐(1724—1805年),名昀,字春帆,直隸獻縣(今河北)人,與洪僑同科中式進士,他贊賞洪進士為官清正,結下莫逆之交。
民國二十年《陸豐縣志》記載洪僑之治績:“洪僑,字閏之,甲子人,少潛心經史,多所發明,持躬剛介,族黨稱其‘孝友’。乾隆辛酉,薦于鄉,甲戌進士,授陜西延長縣令,重民事、鋤強暴、植善良、育人才,卓有異績。初,縣無城,至是詳請建筑,民樂赴役,每日必親自督造、給值胥更,無所售其奸,民咸頌之。嗣以親老,解組歸,以詩文自娛,卒年七十有二。”
一代清官洪僑留下身后聲名,記入地方史志和當地老百姓的傳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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